CCAR-145R4 · 第 145.29 条

维修工作准则

把维修依据、资源、人员状态、过程记录和防遗留措施落实到每一次维修。

法规原文

第 145.29 条 维修工作准则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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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实施维修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维修工作准则: (a)遵循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维修工作实施依据文件进行。 (b)维修工作超出相应技术文件要求,维修单位应当报告航空器运营人,并通过航空器运营人向局方申请批准其修理方案。 (c)工具设备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其计量工具精度应当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复杂的设备,应当进行必要的维护并有操作说明。 (d)维修中使用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合格器材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使用经本单位维修的以恢复安装为目的的可用件应当具有本单位的可用件挂签;外委修理的可用件应当按照外委厂家的证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维修放行证明;维修现场存放的民用航空器部件应当具有明确的标识,可用件与不可用件应当隔离存放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妥善保护。 (e)各类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其授权的工作范围相符,未经授权人员应当在具有相应工作授权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f)充分考虑维修人为因素对维修工作的影响,避免对维修人员提出正常能力范围以外的要求。除非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情况下,直接从事航空器或者其部件维修工作的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应当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累计最多不应当超过40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最多不得延长超过3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维修单位还应当保证各类人员在工作时不受毒品、酒精、药物等神经性刺激因素的干扰。 (g)逐一及时记录维修工作的完成状态,以保证维修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h)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外来物遗留在航空器或者其部件上: (1)维修工作中涉及的装配工作及打开口盖区域,在装配工作完成后或者关闭口盖前应当检查是否有外来物遗留在航空器或者其部件上; (2)航线维修中每次放行前应当清点确认现场使用的工具没有遗留在航空器上。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把维修依据、资源、人员状态、过程记录和防遗留措施落实到每一次维修。

逐项拆解

(a) 按实施依据文件工作

实施维修所用的依据文件必须符合相应技术文件,工作按该依据文件进行。不能把个人习惯当作依据。(145.29(a))

(b) 超出技术文件要求要走批准路径

维修工作超出相应技术文件要求时,维修单位要报告航空器运营人,并通过运营人向局方申请批准修理方案;本项没有赋予维修单位自行批准的权利。(145.29(b))

(c) 工具既要适用,也要可用

工具设备要符合相应技术文件且处于良好可用状态;计量工具精度要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复杂设备还要进行必要维护并配有操作说明。(145.29(c))

(d) 器材证件、标识和隔离要一起管

使用的器材须符合民航局规定、合格且可用。本单位维修后用于恢复安装的可用件要有本单位可用件挂签;外委修理可用件按外委厂家证件要求提供相应维修放行证明。现场部件须有明确标识,可用件与不可用件隔离存放,运输中妥善保护。(145.29(d))

(e) 工作内容对应授权范围

各类人员做的工作要与其授权范围一致。未经授权人员须在具备相应工作授权人员的指导下工作,不能把这种安排理解成其获得了独立工作的授权。(145.29(e))

(f) 人的能力和工作状态也有边界

应避免向维修人员提出正常能力范围以外的要求。直接从事航空器或部件维修人员的工时规定带有“除非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应超过 8 小时,每周累计最多不应超过 40 小时;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每天最多延长 3 小时、每月加班累计最多 36 小时。各类人员工作时还须不受毒品、酒精、药物等神经性刺激因素干扰。安排延长工时时,仍须核对这些限度。(145.29(f);值勤时间定义见 145.42)

(g) 完成状态逐一及时记录

工作完成状态要逐一、及时记录,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能只在任务结束后笼统写“已完成”。(145.29(g))

(h) 在规定的节点防止遗留

本项有两个节点:(1) 装配完成后或关闭口盖前,检查是否有外来物遗留;(2) 航线维修每次放行前,清点确认现场使用工具未遗留在航空器上。是否需要独立双人检查,还应核对具体任务的适用要求。(145.29(h)(1)—(2))

为什么这样规定

145.29(g)直接说明及时记录是为了保证维修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145.29(h)直接说明检查、清点是为了防止外来物遗留。

推断:把依据、器材、工具和人的状态一起控制,可以减少“文件正确但现场条件不满足”造成的差错机会。(145.29(a)—(f))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口盖即将关闭

班组完成口盖区域工作,准备关闭口盖。按 145.29(h)(1),应在关闭前检查有无外来物遗留;如果是航线维修,放行前还要按 (h)(2) 清点现场所用工具,不能用“刚才看过区域”代替工具清点确认。

示例情景:修理超出文件要求

某部件的拟实施修理超出相应技术文件要求。按 145.29(b),维修单位应报告运营人,经运营人向局方申请批准修理方案,不能仅凭车间口头认可自行决定方案已获批准。

常见误区

  • “工具能用就足够。”还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计量精度也有要求。(145.29(c))
  • “培训过就可以独立做任何工作。”要核对工作授权范围;未经授权人员应接受相应授权人员指导。(145.29(e))
  • “防遗留只在最后统一检查。”装配完成后、口盖关闭前和航线维修放行前有各自要求。(145.29(h))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维修实施主题可对照 145.A.48(a)、(c)(1):维修所需设施、设备、工具、材料、资料和人员齐备;完成后检查工具、设备及多余零件或材料是否清除,拆下的接近面板是否复装。这是功能对照,不是逐项等效;CCAR 的工时和具体节点仍按上方原文理解。

来源:EASA 145.A.48,PDF 第 400 页。

FAA

status: 已核实

对应程度:部分对应。

14 CFR §145.109(a)—(d)规定维修站所需设备、工具和材料、用于适航判定的测试检查设备校准,以及工作时现行且可取得的技术资料,与本条 (a)(c)(d) 在资源和依据方面部分对应。§43.13(a)—(c)进一步规定维修方法、工具设备和完成质量:一般按现行制造商维修手册、持续适航文件或 FAA 可接受的其他方法实施,保留其对 §43.16 的例外;(c)另规定符合其条件的运营人手册方法可作为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差异:上述 FAA 条文不能逐项替代本条;不得由资源、资料要求的相似性推出 CCAR 的工时数值、经运营人报批修理方案路径,或口盖关闭前及航线放行前防遗留节点与 FAA 等同。适用两套规则时,应分别核查工时、报批和防遗留要求。

自测题

1. 航线维修区域看起来干净,放行前还须清点工具吗?

查看答案

答案:需要。区域外来物检查不能取代航线维修每次放行前对现场所用工具的清点确认。 依据:145.29(h)(1)—(2)。

2. 计量工具状态正常,但精度不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可以使用吗?

查看答案

答案:不可以。良好可用状态和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计量精度都必须具备。 依据:145.29(c)。

3. 新员工尚无相应授权,能否独立完成该范围工作?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据此安排其独立工作;未经授权人员应在具有相应工作授权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依据:145.29(e)。

术语中英

英文参见上述 EASA 145.A.48 官方文本,中文为学习释义。

  • 维修资料 — maintenance data
  • 工具 — tooling
  • 设备 — equipment
  • 部件 — compon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