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13 条

维修单位的义务

持续保持合规,对维修质量和特定外委工作负责,并如实报告、配合局方监督。

法规原文

第 145.13 条 维修单位的义务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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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应当保持本单位持续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并按照管理手册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并改正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维修单位应当对民用航空器或者其部件所进行的维修工作满足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负责。在送修人提出的维修要求不能保证满足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时,维修单位应当告知送修人实际情况,并不得签发维修放行证明文件。 维修单位使用本规则第145.14条所述的不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的,应当对外委的维修工作满足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维修单位应当如实向局方报告以下信息: (a)按年度报告本单位按照本规则对民用航空器或者其部件实施维修的情况; (b)本规则第145.32条规定的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报告; (c)局方要求的与维修质量和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有关的其他信息。 维修单位应当配合局方审查、监督和调查。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持续保持合规,对维修质量和特定外委工作负责,并如实报告、配合局方监督。

逐项拆解

本条前三段规定三项持续义务:按管理手册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并改正缺陷;对维修满足相应技术文件负责;使用不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时,对其外委维修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承担全部责任。送修要求不能保证满足技术文件时,应告知送修人实际情况,并不得签发维修放行证明。不能用客户同意或外委合同转移这些责任。

随后规定如实向局方报告三类信息:

(a) 年度维修情况

按年度报告依本规章实施航空器及部件维修的情况;具体报告内容与范围见 145.33。(145.13(a))

(b) 缺陷和不适航状况

按 145.32 报告符合该条条件的缺陷、不适航状况等信息,不能等年度报告时一并处理。(145.13(b))

(c) 局方要求的其他信息

如实提供局方要求的、与维修质量和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有关的其他信息。(145.13(c))

此外,维修单位还应配合局方审查、监督和调查;提交报告不代替配合这些工作的义务。(145.13 末段)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许可证反映获得批准时的条件,持续管理与纠正缺陷使维修单位在日常运行中继续保持这些条件。(145.13 首段)

推断:客户要求和外委安排可能影响实施方式,但维修结果仍须有明确责任主体;报告和监督使问题能够进入外部监管渠道。(145.13 第二、三段及报告要求)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客户要求减少必要工作

客户为了缩短停场时间,要求省去技术文件中必要的工作,并表示愿意承担风险。如果其要求不能保证满足相应技术文件,维修单位应告知实际情况,不得据此签发维修放行证明。

示例情景:无许可证外委单位交回工件

单位收到外委工件和检测记录后,采购人员认为质量责任全在供方。对于本条所指不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维修单位仍对外委工作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承担全部责任,应通过其外委管理控制落实责任。

常见误区

  • “客户签字接受就能省去必要工作并放行。”客户同意不解除技术文件符合性责任。(145.13 第二段)
  • “外委之后只需保留合同。”对无维修许可证外委单位的相应工作,仍承担全部责任。(145.13 第三段)
  • “年度报告已交,其他报告可以不交。”三类报告按各自触发条件履行。(145.13(a)—(c))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145.A.90(a),第 431 页将持续符合适用法规及允许主管机关进入等作为证书持续有效的条件;145.A.205(a)(b),第 455 页要求合同维修符合适用要求、相关危害纳入管理体系,并规定 subcontracted organisation 在委托方批准范围下工作。EASA 的 contracting/subcontracting 分类与 CCAR 外委安排应分别判断,不能仅凭中文名称相似就套用同一责任路径。

FA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145.207(a)(b)要求编制、遵守并保持现行维修站手册;§145.217(b)要求对无证外委者保持直接控制,并在批准恢复使用前通过测试或检查验证工作完成质量和适航性;§145.223(a)要求允许 FAA 随时检查。这些义务与持续管理、外委控制和接受监督相近,不能替代 CCAR 的客户要求处置和报告制度。

自测题

1. 客户愿意书面承担风险,可以按其要求省去必要工作后签放行吗?

查看答案

答案:如果该要求不能保证满足相应技术文件,单位应告知实际情况,并不得签发维修放行证明;客户承诺不改变这一条件。 依据:145.13 第二段。

2. 无维修许可证的外委单位完成某项工作后,谁对其满足相应技术文件承担全部责任?

查看答案

答案:使用该外委单位的维修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不能仅凭合同把责任转给供方。 依据:145.13 第三段。

3. 发现应按 145.32 报告的情况,能否等年底统一报告?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缺陷和不适航状况须按相应条件及时报告,年度报告不替代该义务。 依据:145.13(b)、145.32。

术语中英

英文参见上述官方条文,中文为学习释义。

  • 持续有效性 — continued validity
  • 维修站手册 — repair station manual
  • 无证人员或单位 — noncertificated person
  • 合同维修 — contract maint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