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1 条

目的和依据

规范维修许可的颁发和管理,以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

法规原文

第 145.1 条 目的和依据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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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规范维修许可的颁发和管理,以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

逐项拆解

本条先说明管理对象:维修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再说明安全目的:保障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许可证既涉及取得资格,也涉及取得后的管理。(145.1)

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具体维修义务和处置条件仍应查后续条款,不能只凭目的条款给某个行为定性。(145.1)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把许可管理和持续适航相联系,提醒单位获证只是管理起点,日常控制应当继续支持安全目标。(145.1,145.13)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拿证后不再检查能力

监督人员发现内部计划只安排获证前准备,没有安排持续符合检查。应结合 145.13、145.24 核对日常监督与纠正机制,不能把“证已拿到”当作安全管理完成。

常见误区

  • “本条只是办证目的,与日常工作无关。”它同时指向许可证管理和持续适航。(145.1)
  • “引用飞行安全即可判定任何行为违法。”具体义务及条件应对照适用条款。(145.1及后续条款)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主题相近:145.A.10,第 345 页将维修组织取得和保持批准纳入要求范围;与许可及持续管理相近,不是中国三部上位法的对应法源。

FAA

status: 已核实

主题相近:§145.1同时规定维修站取证和持证后维修活动的规则;不能据此替代 CCAR 的法律依据。

自测题

1. 已获证,是否可据此取消持续符合检查?

查看答案

答案:不可以,日常持续符合仍是维修单位义务。 依据:145.1,145.13 首段。

2. 检查员只引用“保障安全”,能否据此确定具体罚款金额?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须核对具体法律责任条款的行为条件和处置规定。 依据:145.1,145.36—145.41。

3. 本条把许可管理与哪两个安全目标相联系?

查看答案

答案: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 依据:145.1。

术语中英

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见 EAR 主法规 Article 2(d)(第 30 页);flight safety 见 145.B.350(b)(第 484 页)。其余见上述 FAA 条文。

  • 持续适航 — 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 飞行安全 — flight safety
  • 维修站证书 — repair station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