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2 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管理,涵盖独立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

法规原文

第 145.2 条 适用范围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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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维修单位,包括独立的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独立的维修单位包括国内维修单位和国外维修单位。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本规则适用于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管理,涵盖独立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

逐项拆解

适用事项是为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的单位开展合格审定及监督管理,并非只审查初次申请材料。(145.2 第一段)

维修单位包括独立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独立维修单位又包括国内和国外维修单位。具体身份还须结合 145.42 的定义,例如运营人的维修单位为其他运营人服务时,视为独立维修单位。(145.2 第二段,145.42)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将不同组织形态纳入同一审定与监督框架,可避免仅因“自修”或国外组织身份就忽略适用要求。(145.2)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航空公司自修部门认为不用受监督

监督人员应核查该组织是否属于本规则所称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不能仅以维修本公司飞机为由排除合格审定和监督管理。

示例情景:同一单位接收其他运营人的任务

复核业务边界时,应按 145.42 判断该业务中的单位身份,并同时核对实际许可范围,不能只看组织名称。

常见误区

  • “145 部只管独立第三方 MRO。”运营人的维修单位也在范围内。(145.2)
  • “单位身份永远由公司名称决定。”为其他运营人服务时有明确身份规则。(145.42)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145.A.10,第 345 页规定维修航空器及部件的组织取得或保持批准的要求。与组织适用范围相近,不能直接套用 CCAR 的国内/国外及独立/运营人分类。

FA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145.1适用于持有或应当持有维修站证书者及相应活动,并联系 Part 43;其适用路径不等于 CCAR 的组织分类。

自测题

1. 维修本运营人飞机的单位能否一概认为不受本规则监督?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明确在适用范围内。 依据:145.2。

2. 运营人维修单位接收另一运营人业务,是否始终只按本运营人内部维修理解?

查看答案

答案:不是,为其他运营人提供维修服务时视为独立维修单位,同时仍须核对许可范围。 依据:145.42,145.12(a)。

3. 本条涵盖哪两类主要组织形态?

查看答案

答案:独立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 依据:145.2 第二段。

术语中英

英文为学习对照,不改变各体系的适用范围。

  • 维修组织 — maintenance organisation
  • 适用范围 — applicability
  • 维修站证书 — repair station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