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17 条

维修项目类别

维修项目分机体、发动机、螺旋桨及其他部件,部件离位后的维修目的还影响应申请的项目类别。

法规原文

第 145.17 条 维修项目类别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仅清理 PDF 页码、空白与排版断行;以官方 PDF 为准。

本规则所指的维修项目分为下列类别: (a)机体; (b)发动机; (c)螺旋桨; (d)除发动机或者螺旋桨以外的民用航空器部件。 机体、发动机和螺旋桨项目可以包括民用航空器部件的离位或者不离位维修,但当民用航空器部件离位的维修工作不以恢复安装为目的时,应当按照除发动机或者螺旋桨以外的民用航空器部件项目申请。 局方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维修项目类别进行具体明确。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维修项目分机体、发动机、螺旋桨及其他部件,部件离位后的维修目的还影响应申请的项目类别。

逐项拆解

(a) 机体

机体属于单独的维修项目类别。(145.17(a))

(b) 发动机

发动机属于单独项目类别,不能因其在 145.42 中也属于航空器部件,就忽略此处许可分类。(145.17(b))

(c) 螺旋桨

螺旋桨也单独列为项目类别。(145.17(c))

(d) 其他民用航空器部件

本类排除发动机和螺旋桨,与一般“航空器部件”定义的范围不同。(145.17(d))

机体、发动机、螺旋桨项目可包括部件的离位或不离位维修。但部件离位维修不以恢复安装为目的时,应按除发动机或螺旋桨以外的部件项目申请。局方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项目类别作进一步明确;不能把“可包括”理解为每张证自动包含所有部件能力。(145.17 末两段,145.9)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按维修对象和离位维修目的划分批准范围,有助于区分服务于整机或发动机维修的附属工作与独立部件维修业务。(145.17)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拆下部件另行维修入库

监督人员发现某项离位部件维修不以恢复安装为目的,却只凭机体项目安排工作。应核查相应部件项目许可,不能仅因部件最初从获批机型拆下就认定范围足够。

示例情景:获批发动机项目即声称全部附件都能独立修

复核能力清单时,应核对具体许可项目、工作类别和离位维修目的,不能把项目大类当成不受限制的附件批准。

常见误区

  • “发动机在任何条文中都不算部件。”145.42 的一般定义包括发动机,本条许可类别另行区分。
  • “离位维修一律必须有独立部件项目。”还须看是否以恢复安装为目的及具体批准范围。(145.17)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分类不相同:Part-145 附录 II,第 489—491 页规定 A 航空器、B 发动机/APU、C 其他部件及 D 特种作业等批准分类及限制。其在位/离位部件控制条件与 CCAR 不同;A 类是 aircraft,不能直接当作 CCAR“机体”的等同类别。

FA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145.59列有机体、动力装置、螺旋桨、无线电、仪表和附件等级;§145.61另有有限等级。FAA 分类更多,不能机械映射为 CCAR 四项。

自测题

1. 不以恢复安装为目的的离位部件维修,只凭机体项目许可就足够吗?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这样认定,应按本条要求核对相应其他部件项目及具体许可。 依据:145.17 末两段,145.9。

2. 所有离位部件维修都必须与机体项目完全分开申请吗?

查看答案

答案:不是,机体等项目可以包括离位或不离位部件维修,仍须核对维修目的和批准范围。 依据:145.17 末两段。

3. 工作是“翻修”,就能确定维修项目类别吗?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翻修是工作类别,项目类别还要根据维修对象等条件判断。 依据:145.16(d),145.17。

术语中英

英文为学习对照,不改变各体系的适用范围。

  • 机体 — airframe
  • 发动机 — engine
  • 螺旋桨 — propeller
  • 有限等级 — limited rating
  • 部件 — compon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