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36 条

未取得证件的处罚

无相应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维修,可能被责令停止或吊销证件,并受到相应罚款。

法规原文

第 145.36 条 未取得证件的处罚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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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则规定,未取得相应的维修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维修范围,擅自从事维修活动,民航局可以责令其停止维修活动或者吊销其维修许可证,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无相应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维修,可能被责令停止或吊销证件,并受到相应罚款。

逐项拆解

触发行为包括未取得相应维修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维修范围,擅自从事维修活动;有证并不排除超范围风险。(145.36)

民航局可以责令停止维修活动或者吊销维修许可证,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应同时注意活动、证件和罚款三个方面,不能把罚款当成允许继续超范围维修的成本。(145.36)

是否构成所列行为及情节是否严重,应由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内部监督首先核对具体工作、相应证件及批准范围。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许可范围把实际维修工作与经过审定的能力相联系,超范围会绕过这种能力确认,停止活动和证件处置直接约束继续暴露风险。(145.36,145.12)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扩项尚未批准却已安排维修

监督人员在开工计划中发现新增项目还不在现有许可内,应推动先核实和控制越界安排;不能以申请已经受理或设备已经采购作为开工依据。

示例情景:借另一家单位的许可证承接工作

应核对实际实施维修的主体及对应许可,集团关系、合作合同或借来的证件都不能代替本单位相应批准。

常见误区

  • “有任意一张维修证就不会适用本条。”超范围维修也在本条内。(145.36)
  • “最多罚三万元,交钱就可以继续修。”还有停止活动或吊销证件等规定。(145.36)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主题相近,无直接对应的罚款额度:145.A.20(b),第 348 页要求遵守批准条件及 MOE 工作范围;145.B.350(d),第 485 页规定发现不符合后的活动及证书措施,不能将其等级判断替换为中国本条的严重情节认定。

FAA

status: 已核实

部分对应行为限制,无直接对应人民币罚款条款:§145.5禁止无证或违反证书、等级、运行规范运行;§145.201(b)禁止维修无相应等级的产品。处罚金额不能从这些条款换算或类推。

自测题

1. 许可证有效但该维修项目未获批准,能否排除本条风险?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超出许可维修范围擅自维修也属于所列行为。 依据:145.36。

2. 扩项已受理,监督人员可否据此同意按新增范围维修?

查看答案

答案:不能,应核对实际批准范围,受理不等于批准。 依据:145.36,145.12(a)。

3. 本条一般与严重情节的罚款范围分别是什么?

查看答案

答案:一般处一万元以下;情节严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并有本条规定的活动或证件措施。 依据:145.36。

术语中英

英文为学习对照,不改变各体系的适用范围。

  • 工作范围 — scope of work
  • 运行规范 — operations specifications
  • 批准条件 — terms of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