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5R4 · 第 145.15 条

等效安全情况

规模较小或特殊情况下,可在保证同等安全的前提下向局方提出特定等效符合性方法,不能自行取消控制。

法规原文

第 145.15 条 等效安全情况

CCAR-145R4(2022年版) · 2022-07-01 施行 · CAAC 官方 PDF ↗

仅清理 PDF 页码、空白与排版断行;以官方 PDF 为准。

维修规模较小或者在其他特殊情况下,维修单位在保证所维修的民用航空器或者其部件具有同等安全性的前提下,可以就本规则的某些条款向局方提出如下等效的符合性方法: (a)规模较小的维修单位或者仅从事特种作业或者航线维修工作的维修单位,其责任经理、质量经理和生产经理可以由一人兼任;其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可以合并为一册。 (b)对于有多个维修地点的维修单位,如果能表明建立了有效的统一管理和手册体系,可以颁发一个维修许可证并注明每一地点的维修能力。 (c)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基地或者分基地以外的航线维修可以不限定地点,通过外站管理体系,由其自行管理。 (d)局方认为可以接受的其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

学习解读

逐项理解与自测

本站学习用释义;示例情景均为教学假设,标注“推断”的内容是机制解释。

一句话

规模较小或特殊情况下,可在保证同等安全的前提下向局方提出特定等效符合性方法,不能自行取消控制。

逐项拆解

适用前提是维修规模较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并保证所维修航空器或者部件具有同等安全性;单位可以就某些条款向局方提出等效符合性方法。它是有条件的符合方式,不是只凭内部认定便可免除规章要求。(145.15 首段)

(a) 经理兼任与手册合册

规模较小,或者仅从事特种作业或者航线维修的单位,其责任经理、质量经理和生产经理可以由一人兼任,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可以合为一册。兼任和合册不代表职责或程序内容消失,仍须在本条总前提下说明怎样实现同等安全。(145.15(a))

(b) 多地点一个许可证

对有多个维修地点的单位,如能表明建立了有效的统一管理和手册体系,可以颁发一个维修许可证,并注明每个地点的维修能力。统一招牌或共同所有者本身不能代替有效体系,也不能把一个地点的全部能力自动复制给其他地点。(145.15(b))

(c) 运营人维修单位的外站航线维修

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在基地或分基地以外的航线维修可以不限定地点,通过外站管理体系自行管理。此项限定了单位身份、工作性质和管理体系,不能扩大为所有独立维修单位在任何地点开展任意维修的普遍权利。(145.15(c))

(d) 其他可接受的方法

还可以采用局方认为可以接受的其他等效符合性方法。是否可接受不能由单位以成本、人员短缺或经营便利单方面决定,仍须与同等安全的前提相联系。(145.15 首段及(d))

为什么这样规定

推断:组织规模和维修性质不同,管理形式可以有所差别;等效安排保留安全结果和责任控制,使精简组织不致变成取消质量管理。(145.15(a)(d))

推断:多地点和外站工作分散了人员、资料和资源,统一体系与地点能力识别有助于防止总部有控制、外站无落实的管理缺口。(145.15(b)(c))

现场怎么体现

示例情景:小单位准备直接合并经理岗位

单位以规模小为由,打算仅发一份内部任命就把三个经理岗位合并。质量监督人员应核对是否按本条向局方提出相应等效符合性方法,以及职责、监督和问题处置如何保证同等安全。不能只核对人数减少后的组织图,而忽略原有职责是否仍有落实方式。(145.15 首段及(a),145.23)

示例情景:新地点沿用总部全部维修能力

单位已按统一体系取得覆盖多个地点的一张许可证,新地点想直接承接总部全部项目。监督人员应核对许可证注明的该地点维修能力及实际资源;多地点一证不等于每地同能力,统一管理也不能替代具体工作前的资源确认。(145.15(b),145.26(a))

常见误区

  • “小单位天然不受质量管理要求约束。”本条调整符合方式,仍以同等安全为前提并向局方提出。(145.15 首段及(a))
  • “一张证覆盖多地点,每个地点就能做全部项目。”证件须注明每个地点的维修能力。(145.15(b))
  • “任何维修单位的外站都不限定地点。”(c) 针对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基地或分基地以外的航线维修及外站管理体系。(145.15(c))

关联条款

国际对照

EASA

status: 已核实

主题相近:145.A.120(a)(b),第 433 页允许替代符合性方法,使用前须向主管机关提交完整说明、相关手册或程序修订以及符合性解释,并事先获得批准。配套 GM1、GM2 145.A.120,第 434 页说明 AltMoC 不允许偏离法规,并区分何时需要进入该程序。这是对符合方式的对照,不等于 EASA 允许照搬 CCAR 的三经理一人兼任或运营人外站安排;GM 是指导材料,与规章本体区分使用。

FAA

status: 已核实

无直接对应的整套等效安全条款;多地点管理主题相近:§145.107(a)—(c)允许处于另一持证维修站管理控制下的卫星维修站运行,但卫星站须持有 FAA 自己颁发的证书,受等级、手册、人员设备共享及所在国等条件限制。这与 CCAR 145.15(b) 的多地点一个许可证不同,不能作为同一许可模式引用;该条也不能为三经理兼任或运营人航线地点不限提供依据。

自测题

1. 规模小的单位只凭内部决定就合并三个经理岗位,并省去质量职责安排,符合本条吗?

查看答案

答案:不符合这种理解。本条以同等安全为前提,要求向局方提出等效符合性方法;经理兼任不取消相应职责和控制。 依据:145.15 首段及(a),145.23。

2. 多地点一证单位的新地点,是否自然拥有总部所有获准能力?

查看答案

答案:不是。许可证应注明每一地点的维修能力,还应确认具体工作的资源条件。 依据:145.15(b),145.26(a)。

3. 哪类单位的哪类工作可按本条通过外站体系自行管理、不限定地点?

查看答案

答案: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在基地或分基地以外的航线维修,通过外站管理体系自行管理。 依据:145.15(c)。

术语中英

  • 替代符合性方法 — alternative means of compliance
  • 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 acceptable means of compliance
  • 卫星维修站 — satellite repair station
  • 管理控制 — managerial control
  • 责任经理 — accountable manager